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國審附民字第2號
原告 吳馥文
共同
訴訟代理人 楊敏宏 律師
被告 翁偉峯
上列被告因傷害致死案件(113年度國審訴字第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蘇揚旭
法官施建榮
法官林琮欽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薛力慈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國審附民字第2號
原告 吳馥文
共同
訴訟代理人 楊敏宏 律師
被告 翁偉峯
上列被告因傷害致死案件(113年度國審訴字第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蘇揚旭
法官施建榮
法官林琮欽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薛力慈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