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9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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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9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98號聲請人 李秀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5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
民事庭法官邱月嬌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
書記官田慧賢┌───────────────────────────────────────────────────┐│股票附表:100年度除字第198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1│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7NX00000000││1│992││├──┼───────────────┼──────────────┼────┼───┼────┼───┤│002│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286││├──┼───────────────┼──────────────┼────┼───┼────┼───┤│003│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127││├──┼───────────────┼──────────────┼────┼───┼────┼───┤│004│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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