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3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保險簡調字第3號
  聲 請 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 理 人  曾建彰
  相 對 人  蕭家明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3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100年6月28日下午2時55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
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李忠霖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曾建彰 到
相 對  人 蕭家明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八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
  下同)壹拾捌萬元正。
二、相對人因本件車禍事故所產生之財物損失及聲請交通鑑定費
  用由相對人自行負擔。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聲請人代理人 曾建彰
           相 對 人 蕭家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李忠霖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李忠霖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