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附民字第83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831號原告 張榮良 被告 巫坤燦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448號毀損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張惠立
法官鄭昱仁法官廖怡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芷含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