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88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8856號聲請人順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呂政雄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興龍遊覽車有限公司、 林翠玉 、 洪震宇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提出相對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表。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88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8856號聲請人順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呂政雄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興龍遊覽車有限公司、 林翠玉 、 洪震宇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提出相對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表。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