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1008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簡字第100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2年度簡字第1008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水河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撤緩偵字第1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蔡水河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6行所載「致 黃春逢 心生畏懼。」,應予補充為「而以此加害身體之事,致黃春逢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蔡水河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黃春逢為鄰居關係,竟不思理性妥適處理紛爭,反恣意以惡害通知相加,致告訴人心生畏怖,顯見其法治觀念不足,暨足徵其情緒控制能力薄弱,行為實屬不當;又其為本件犯行後,原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0年度偵字第30665號為緩起訴處分在案,緩起訴期間自民國101年2月9日起至102年
2月8日止,詎其於前揭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他罪,致其前揭緩起訴處分經該署檢察官於前揭緩起訴期間內依職權撤銷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查,亦未知珍惜原緩起訴處分之寬典;兼衡其前有相類罪質恐嚇前科之素行(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造成告訴人心理產生恐懼之程度;暨其犯罪後坦認犯行,業與告訴人達成調解,告訴人復表示不再追究之意,亦有新北市板橋區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1份附卷足佐(見偵查卷第15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致偶罹刑典,事後業已對告訴人表示歉意,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告訴人復表示不再追究之情,業如前述,信其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前揭對被告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諭知緩刑2年,用啟自新。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官陳佳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真萍中華民國102年2月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2年度撤緩偵字第13號被告蔡水河男4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街000巷0弄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水河與黃春逢係鄰居,蔡水河、 蔡水順蔡宗哲 (蔡水順、蔡宗哲涉犯刑法傷害等罪嫌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係親戚,渠等於民國100年10月4日晚上8時許,在新北市○○區○○街000巷0弄0號,因故與黃春逢發生爭執,詎蔡水河竟基於恐嚇之犯意,對黃春逢恫稱:你明天早上如果發動機車,我就見一次打一次等語,致黃春逢心生畏懼。
二、案經黃春逢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蔡水河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告訴人黃春逢證述之情節相符,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2年1月2日
檢察官鄭淳予上開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書記官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