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0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6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607號原告 邱竣志 被告 黃國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顏碩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慧玲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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