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1年度桃小字第766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桃小字第766號
原   告 杜拜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嵐瑋
訴訟代理人  黃靖妃
被   告  高中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1年10月23日上
午9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桃園簡易庭法 官 曾名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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