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5年聲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16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高亦暐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執聲字第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高亦暐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壹月。
理由
一、檢察官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高亦暐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現行刑法第50條規定:「(第1項)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第2項)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是對於裁判前犯數罪,而有該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列情形,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即得併合處罰。
三、本件受刑人高亦暐所犯附表所示之14罪,其中編號1至13部分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其中編號14部分得易服社會勞動,合於現行刑法第50條但書第1項第4款情形,而受刑人已於民國
104年12月9日同意合併定執行刑,有聲請狀在卷可稽,本院審核認本件之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之犯罪次數、犯罪情節,合併宣告刑刑期為35年4月,附表編號1至13部分前經原確定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本件定應執行有期徒刑
5年1月。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周政達
法官汪梅芬法官曾德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附表:受刑人高亦暐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3月24日│102年4月4日│102年4月8日│├──────┼──────────┼──────────┼──────────┤│偵查機關年度│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案號│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決││號│號│號││├────┼──────────┼──────────┼──────────┤││確定日期│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3年│├──────┼──────────┼──────────┼──────────┤│犯罪日期│102年4月14日│102年4月16日│102年4月17日│├──────┼──────────┼──────────┼──────────┤│偵查機關年度│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案號│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決││號│號│號││├────┼──────────┼──────────┼──────────┤││確定日期│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4月29日│102年5月2日│102年5月5日│├──────┼──────────┼──────────┼──────────┤│偵查機關年度│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案號│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決││號│號│號││├────┼──────────┼──────────┼──────────┤││確定日期│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5月7日│102年5月12日│102年5月16日│├──────┼──────────┼──────────┼──────────┤│偵查機關年度│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案號│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決││號│號│號││├────┼──────────┼──────────┼──────────┤││確定日期│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編號│13│1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2年5月20日│102年5月18日│├──────┼──────────┼──────────┤│偵查機關年度│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基隆地檢署102年度偵││案號│字第2283號等│字第2283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103年度上訴字第1027││實││號│號││審├────┼──────────┼──────────┤││判決日期│103年6月24日│103年6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103年度台上字第3651││決││號│號││├────┼──────────┼──────────┤││確定日期│103年10月22日│10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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