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3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3680號債權人 周英吉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佳特光電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明確利息起算日(利息起算日不得在退票日之前)。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3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3680號債權人 周英吉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佳特光電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明確利息起算日(利息起算日不得在退票日之前)。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