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7年度雄簡調字第74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振山塗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永堂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簡調字第741號給付工程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97年9月17日上午11時1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
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高瑞聰
  書記官 陳瑩萍
朗讀案由: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甲○○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林武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林武彥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陸萬伍仟捌佰伍拾陸元
  整。
  給付方法:民國(下同)九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前,一次給付
  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7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陳瑩萍
           法 官 高瑞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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