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抗字第1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抗字第109號抗告人 洪瑞鴻 相對人 劉靜樺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間本票裁定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本院104年度司票字第987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
5條第1項、第123條分別規範明確。又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例著有明文。
二、經查,相對人主張執有如附表所載之本票11張,各該本票均為抗告人所簽發,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嗣經屆期提示,皆未獲清償,相對人催索無著,為此依據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就票載金額及法定利息裁准強制執行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如附表所載之本票11張在卷為證,且抗告人亦不否認其有簽發各該本票乙情,復經原審形式審查如附表所示本票之應記載事項,俱記載齊備,並無票據無效情形存在,是原審核准就如附表所示本票之內載憑票交付金額,及分別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於法並無不合。抗告意旨雖辯稱:伊開立本票共60張交予相對人收執,供作分期付款購買大客車之用,但相對人業於民國104年1月4日將該靠行大客車開走,構成違約,自不得提示各該本票,並應將之返還予伊云云,惟雙方間相關車輛之分期付款、靠行等約定事宜,核屬實體法律關係之爭執,揆諸上開說明,非抗告程序所得加以審究,應由抗告人另行與相對人協商,或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故抗告人以前揭事由提起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並請求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謝雨真
法官王琁法官林幸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
書記官武凱葳┌────────────────────────────────────────┐│附表:│├──┬───────┬────────┬───────┬───────┬────┤│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臺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1月11日│103年1月12日│0000000│├──┼───────┼────────┼───────┼───────┼────┤│002│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2月11日│103年2月12日│0000000│├──┼───────┼────────┼───────┼───────┼────┤│003│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3月11日│103年3月12日│0000000│├──┼───────┼────────┼───────┼───────┼────┤│004│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4月11日│103年4月12日│0000000│├──┼───────┼────────┼───────┼───────┼────┤│005│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5月11日│103年5月12日│0000000│├──┼───────┼────────┼───────┼───────┼────┤│006│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6月11日│103年6月12日│0000000│├──┼───────┼────────┼───────┼───────┼────┤│007│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7月11日│103年7月12日│0000000│├──┼───────┼────────┼───────┼───────┼────┤│008│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8月11日│103年8月12日│0000000│├──┼───────┼────────┼───────┼───────┼────┤│009│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2日│0000000│├──┼───────┼────────┼───────┼───────┼────┤│010│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10月11日│103年10月12日│0000000│├──┼───────┼────────┼───────┼───────┼────┤│011│103年1月11日│122,600元│103年12月11日│103年12月12日│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