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98號原告 邱健銘 被告 林建均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11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米慧
法官林翠珊
法官陳盈如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鄧筱芸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