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抗字第1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抗字第123號抗告人 李婕妤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 劉哲睿 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年5月26日本院106年度司票字第1746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持抗告人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下稱系爭本票),以抗告人積欠票款未償為由,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惟抗告人前已匯款新臺幣(下同)20萬元予相對人,故本票數額有所不實,爰提起本件抗告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7年臺抗字第76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經查,本件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簽發之系爭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屆期提示仍未獲付款,迭經催索仍無結果,乃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等情,有相對人民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聲請狀及所附之系爭本票在卷可證。而本件係屬非訟事件,法院僅就本票形式上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是法院依上開規定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尚無不合。抗告意旨上開所指,乃屬實體上之爭執,應由抗告人另行起訴,以資解決。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黃宏欽
法官高瑞聰法官洪韻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書記官蔡蓓雅┌───────────────────────────────────────────┐│附表:│├──┬───────┬────────┬───────┬───────┬───────┤│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2月21日│105年2月22日│351229│├──┼───────┼────────┼───────┼───────┼───────┤│002│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3月21日│105年3月22日│351230│├──┼───────┼────────┼───────┼───────┼───────┤│003│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4月21日│105年4月22日│351231│├──┼───────┼────────┼───────┼───────┼───────┤│004│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5月21日│105年5月22日│351232│├──┼───────┼────────┼───────┼───────┼───────┤│005│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6月21日│105年6月22日│351234│├──┼───────┼────────┼───────┼───────┼───────┤│006│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7月21日│105年7月22日│351235│├──┼───────┼────────┼───────┼───────┼───────┤│007│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8月21日│105年8月22日│351236│├──┼───────┼────────┼───────┼───────┼───────┤│008│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9月21日│105年9月22日│351237│├──┼───────┼────────┼───────┼───────┼───────┤│009│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10月21日│105年10月22日│351238│├──┼───────┼────────┼───────┼───────┼───────┤│010│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11月21日│105年11月22日│351239│├──┼───────┼────────┼───────┼───────┼───────┤│011│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5年12月21日│105年12月22日│351240│├──┼───────┼────────┼───────┼───────┼───────┤│012│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6年1月21日│106年1月22日│351241│├──┼───────┼────────┼───────┼───────┼───────┤│013│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6年2月21日│106年2月22日│351242│├──┼───────┼────────┼───────┼───────┼───────┤│014│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6年3月21日│106年3月22日│351243│├──┼───────┼────────┼───────┼───────┼───────┤│015│105年2月19日│60,000元│106年4月21日│106年4月22日│35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