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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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128號聲請人未○○相對人乙○○
壬○○○丁○○丙○○宙○○戊○○酉○○甲○○辛○○庚○○子○○癸○○午○○巳○○丑○○○申○○○卯○○辰○○玄○○天○○亥○○寅○○○戌○○○宇○○己○○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應負擔(賠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各如附表二所示,並各自本裁定送達相對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又該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另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為確定費用額之裁判時,應視為各當事人應負擔之費用,已就相等之額抵銷,而確定其一造應賠償他造之差額,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及第9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應於裁判前命他造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費用計算書、交付聲請人之計算書繕本或影本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他造遲誤前項期間者,法院得僅就聲請人一造之費用裁判之,民事訴訟法第92條復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等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前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98年度家上易字第14號判決確定,除第二審訴訟費用應由聲請人全數負擔外,其餘第一審訴訟費用由兩造依如附表二所示比例負擔等情,業據本院調取上開案件歷審卷宗查明屬實。
三、經本院調閱卷宗審查後,相對人等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如附表一所示之計算書確定如主文即附表二所示之金額,並應依上揭規定,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應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92條、第93條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5月27日
民一庭法官周俞宏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起抗告狀。
中華民國99年5月27日
書記官劉怡欣附表一:
┌──────────────────────────┐│訴訟費用計算書│├───────┬────────┬─────────┤│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第一審裁判費│3,750元│95年8月7日繳納│├───────┼────────┼─────────┤│地政規費│3,240元│96年10月11日繳納│││4,225元│96年11月22日繳納│││4,800元│96年12月11日繳納│││500元│97年3月4日繳納│││2,125元│97年4月25日繳納│││10,650元│97年7月23日繳納│││2,050元│98年3月12日繳納│├───────┼────────┼─────────┤│土地鑑價費│35,000元│98年2月23日繳納│├───────┼────────┴─────────┤│合計│66,340元(皆由聲請人所預繳)│└───────┴──────────────────┘附表二(金額在元以下,四捨五入計算):
┌────┬────┬────┬────┬────┬────┐│相對人│訴訟費用│應負擔之│相對人│訴訟費用│應負擔之│││負擔比例│訴訟費用││負擔比例│訴訟費用││││(新臺幣)│││(新臺幣)│├────┼────┼────┼────┼────┼────┤│壬○○○│5/84│3,949元│丁○○│5/84│3,949元│├────┼────┼────┼────┼────┼────┤│丙○○│5/84│3,979元│乙○○│5/28│11,846元│├────┼────┼────┼────┼────┼────┤│戊○○│5/112│2,962元│酉○○│1/112│592元│├────┼────┼────┼────┼────┼────┤│甲○○│1/84│790元│辛○○│1/84│790元│├────┼────┼────┼────┼────┼────┤│庚○○│1/84│790元│子○○│5/112│2,962元│├────┼────┼────┼────┼────┼────┤│癸○○│5/112│2,962元│巳○○│1/56│1,185元│├────┼────┼────┼────┼────┼────┤│ 莊新毅 │1/56│1,185元│申○○○│1/56│1,185元│├────┼────┼────┼────┼────┼────┤│丑○○○│1/56│1,185元│辰○○│1/56│1,185元│├────┼────┼────┼────┼────┼────┤│卯○○│1/56│1,185元│宙○○│15/168│5,922元│├────┼────┼────┼────┼────┼────┤│玄○○│15/168│5,922元│亥○○│1/28│2,369元│├────┼────┼────┼────┼────┼────┤│天○○│1/28│2,369元│戌○○○│1/28│2,369元│├────┼────┼────┼────┼────┼────┤│寅○○○│1/28│2,3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