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2年度中簡字第1833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簡字第1833號
原 告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林 經
訴訟代理人 蔡曉龍
訴訟代理人 白宗政
被 告 易衣潔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簡賢坤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書記官黃英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