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2317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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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231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簡字第2317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瓊琳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偵字第15187、15521號),本院逕以簡易程序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劉瓊琳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至三、附表四編號1至21、23至24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劉瓊琳基於竊盜之犯意,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分別為下列行為:
㈠於民國111年2月28日18時41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
普通重型機車至臺南市○○區○○路000號屈臣氏商店,於同日18時43分許趁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店門口商品架上如附表一所示之商品,得手後進入店內短暫停留後,即於同日18時54分許騎乘上開機車離去。
㈡於111年4月4日14時35分許,至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老
地方寵物生活館」,趁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如附表二所示商品,得手後隨即離去。
㈢於111年4月24日14時15分許,至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
老地方寵物生活館」,趁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附表三所示商品,得手後隨即離去。
㈣於111年4月30日19時10分許,前往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
「老地方寵物生活館」,趁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附表四所示商品,得手後隨即離去。
二、前開犯罪事實,有下列事實足資證明:㈠證人即上開屈臣氏商店店長 蘇宇靖 於警詢時之證述;及監視
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8張〔永康分局警卷(以下簡稱「警㈠卷」)第15至21頁〕、現場照片3張(警㈠卷第23至25頁)、機車及安全帽照片3張(警㈠卷第25至27頁)、車籍資料1紙(警㈠卷第29頁)附卷可以佐證。
㈡證人即老地方寵物生活館員工 詹惠婷 於警詢時之證述;及監
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23張〔第一分局警卷(以下簡稱「警㈡卷」)第43至63頁〕、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19張(警㈡卷第65至83頁)、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16張(警㈡卷第85至99頁)、老地方寵物店物品遭竊損失價目表3紙(警㈡卷第5至9頁)、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警㈡卷第25至33頁)、贓物認領保管單(警㈡卷第37頁)、扣押物品照片(警㈡卷第101至103頁)附卷可以佐證。
㈢被告劉瓊琳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所犯
上開4次竊盜行為間,犯意有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㈡爰審酌被告曾有多次竊盜前科犯行(不成立累犯),再犯本
案;於警詢中所述其竊取附表一所示商品之目的是自己平常有在使用,竊取附表二至三所示商品之目的是要給其所養之貓食用及使用;被告之犯罪手段、所竊取物品之價值、犯罪所生危害之程度,及被告犯罪後均坦承犯行,並已將附表四編號22商品歸還;暨被告於警詢所述教育程度為高中畢業,職業為作業員,家庭經濟狀況勉持,其患有思覺失調症(有卷附身心障礙證明可憑)有新藥治療中,且已找到工作有收入,以後不會再犯等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
被告竊得之附表一至四所示商品,除附表四編號22已發還告訴代理人詹惠婷外,其餘均為被告犯罪所得,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之規定,追徵其價額。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1條第6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鄭文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政偉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附表一編號商品數量價格13M細滑牙線棒補充包(300支入)2包798元附表二編號商品數量價格1OKAT鮪魚菲力塊2包398元2OKAT月亮菲力塊1包199元3賀家干貝貓咪凍乾3包570元4賀家雞肉貓咪凍乾2包340元5自然小貓鮮肉塊多汁鮪魚1包75元6自然小貓鮮肉塊雞肉2包150元7自然小貓鮮肉塊多汁鯖魚2包150元8自然小貓鮮肉塊多汁鯛魚1包75元9卡滋化毛潔牙餅鮭魚1包49元10卡滋化毛潔牙餅60雞肉1包49元11喜躍香酥餅繽紛起司2包110元12樂透貓草餡餅150g1包270元13元氣王減鹽鰹薄片1包120元14藤澤天然蟹肉絲1包140元15CIAO貓肉泥約11包528元16來刷牙2-甜甜圈草莓2個400元17手工噹噹包(綠)2個400元18手工噹噹包(粉紅)1個200元19手工飾品項圈可愛小狐(灰)2個700元20手工項圈雪球蝴蝶結(灰)1個250元21手工項圈雪紡蝴蝶結(藍)1個250元22手工項圈雪紡蝴蝶結(粉)1個250元23手工項圈雪球蝴蝶結(粉)1個250元24粉色大理石貓抓板1個420元25大理石貓抓板1個400元26喜躍香酥餅雞肉派對1包55元27喜躍香酥餅經典原味1包55元附表三編號商品數量價格1C1-5舟屋雞腿肉冷凍乾燥1包380元2賀家干貝貓咪凍乾2包380元3賀家雞肉貓咪凍乾2包340元4毛孩舟舟貓用機能小魚乾雞肉酥-化毛1罐185元5毛孩舟舟貓用機能小魚乾雞肉酥-皮膚1罐185元6毛孩舟舟貓用機能小魚乾雞肉酥-離胺酸2罐370元7香草廚房荊芥放山雞1包198元8香草廚房蕁麻快樂鴨1包198元9酥脆減鹽木天蓼大蝦仁2包400元10日本藍海鮮蟹肉絲2包900元11元氣王減鹽鰹薄片1包120元12香酥柴魚片1包135元13元氣王減鹽鰹魚薄片+小魚乾2包180元14CIAO貓肉泥約10包480元15手工項圈可愛毛球(粉)1個290元16手工項圈熱情海島花園(綠)1個290元17手工項圈熱情海島花園(粉)1個290元18手工項圈可愛毛球(藍)1個290元19龍貓抓板1個160元20YT4113長平板貓抓板2個338元21WW陶瓷碗3個300元附表四編號商品數量價格1C1-5舟屋雞腿肉冷凍乾燥2包760元2C12舟屋急凍雞胸肉3包225元3C11舟屋急凍雞胗1包75元4C1舟屋雞腿肉冷凍乾燥2包150元5OKAT雞胸菲力塊2包398元6OKAT鮪魚菲力塊2包398元7OKAT月亮菲力塊1包199元8Hulucat幕斯肉泥9包441元9藤澤貓咪撒片蟹肉絲1包120元10元氣王減鹽鰹薄片2包240元11元氣王減鹽鰹薄片+小魚乾2包180元12賀家干貝貓咪凍乾2包380元13賀家雞肉貓咪凍乾2包340元14喵樂凍滋派對鮮雞遇海藻1包115元15喵樂凍滋派對鮮雞尬柴魚1包115元16喵樂凍滋派對鮮牛撞南瓜1包115元17CIAO貓肉泥約9包432元18YK-55魚柳條5入-幼貓2包298元19YK-57魚柳條5入2包298元20CT-401貓臉麻製磨爪墊2個460元21WW陶瓷碗2個200元22catit2.0迷你花朵自動噴泉飲水器1.5L1台780元23OGFEET抗菌白熊涼感床(藍)1個450元24OGFEET抗菌白熊涼感床(粉)2個900元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歷審裁判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簡 字第 2317 號判決(111.08.25)【本件裁判書】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簡上 字第 25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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