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197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聲字第19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97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鄭旭清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110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鄭旭清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鄭旭清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詳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邱顯祥
法官王鏗普法官姚勳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吳宗玲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鄭旭清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01.18│98.04.28│98.04.28││││││├────────┼──────────┼──────────┼──────────┤│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8年度毒偵字│98年度毒偵字│98年度偵字│││第449號│第1920號│第7391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98年度簡字│98年度簡字││實││第962號│第2065號│第2004號││審├──────┼──────────┼──────────┼──────────┤││判決日期│98.05.05│98.10.07│98.10.12│├─┼──────┼──────────┼──────────┼──────────┤│確│法院│最高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98年度簡字│98年度簡字││決││第4677號│第2065號│第2004號││├──────┼──────────┼──────────┼──────────┤││判決│98.08.20│98.12.29│98.12.22│││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是││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執緝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第970號│344號│365號│││(99執更360)│(99執更360)│(99執更360)│└────────┴──────────┴──────────┴──────────┘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鄭旭清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年10月│││││(3次)│├────────┼──────────┼──────────┼──────────┤│犯罪日期│98.05.18│98.08.12│98.07.24-98.08.14││││││├────────┼──────────┼──────────┼──────────┤│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8年度毒偵字│99年度偵字│99年度偵字│││第1533號│第2382號│第4733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99年度易字│99年度上訴字││實││第1393號│第323號│第2079號││審├──────┼──────────┼──────────┼──────────┤││判決日期│98.10.02│99.04.27│100.04.27│├─┼──────┼──────────┼──────────┼──────────┤│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訴字│99年度易字│100年度台上字││決││第1393號│第323號│第3362號││├──────┼──────────┼──────────┼──────────┤││判決│98.12.21│99.05.24│100.06.23│││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否││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464號│2561號│第3661號│││(99執更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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