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43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439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313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妨害公務執行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1月10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鍾堯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吳淑願中華民國99年11月10日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妨害公務執行│行使偽造特種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9年7月13日│99年7月13日│99年6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6741號│第16741號│第16502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易字第2631號│99年度易字第263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事實審├────┼─────────┼─────────┼─────────┤││判決│99年8月31日│99年8月31日│99年8月31日│││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2631號│99年度易字第263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判決├────┼─────────┼─────────┼─────────┤││判決│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1371號│第11371號│第11608號│└────────┴─────────┴─────────┴─────────┘┌────────┬─────────┬─────────┬─────────┐│編號│4│5│6│├────────┼─────────┼─────────┼─────────┤│罪名│行使偽造特種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6月10日│99年7月6日│99年6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6502號│第16502號│第16502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事實審├────┼─────────┼─────────┼─────────┤││判決│99年8月31日│99年8月31日│99年8月31日│││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判決├────┼─────────┼─────────┼─────────┤││判決│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1608號│第11608號│第11608號│└────────┴─────────┴─────────┴─────────┘┌────────┬─────────┬─────────┬─────────┐│編號│7│8││├────────┼─────────┼─────────┼─────────┤│罪名│搶奪│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6月10日│99年7月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6502號│第16502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事實審├────┼─────────┼─────────┼─────────┤││判決│99年8月31日│99年8月31日││││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99年度訴字第2121號│││判決├────┼─────────┼─────────┼─────────┤││判決│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1608號│第116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