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度上訴字第812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上訴字第8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上訴字第812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慶耕 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行送達之文書以其所在不明,無從送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陳珍如
法官翁金緞法官黃國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貞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