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84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84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強盜


宣判筆錄被告乙○○等上列被告94年訴字842號強盜案件於中華民國94年12月28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刑事第16法庭公開宣判出席人員如下:
審判長法官蘇素娥
法官官信成法官葉珊谷書記官顏淑華通譯牛慶芬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如後
檢察官蘇維達被告在庭身體未受拘束審判長問被告姓名年齡出生地職業住居所等項被告答
丙○○年籍詳卷被告答
甲○○年籍詳卷審判長諭知:因同案被告乙○○緝獲到案,本件於95年1月25日下午4時再開辯論。
審判長並交付被告聲請停止羈押的裁定正本各一份,由被告二人收受。
諭被告還押,退庭。
中華民國94年12月28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
書記官審判長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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