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家訴字第1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重家訴字第1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字第號
主文
於中華民國年月日下午十二時死亡。
程序費用由遺產負擔。
事實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
家事法庭法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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