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4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4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436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在臺灣雲林看守所羈押中)上列被告因九十八年度易字第四三六號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黃琴媛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書記官洪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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