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附民緝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交附民緝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交附民緝字第3號原告 周吟珠
賴茂榮 被告 董家勇
王芊茵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3年度交訴緝字第1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健順
法官楊祐庭法官郭哲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
書記官吳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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