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0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009號原告 呂馥香 法定代理人 呂榮元 被告 祥蕙 護理之家法定代理人 顏香平 訴訟代理人 管榮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書記官高偉庭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0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009號原告 呂馥香 法定代理人 呂榮元 被告 祥蕙 護理之家法定代理人 顏香平 訴訟代理人 管榮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書記官高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