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8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8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890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肅清煙毒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96年度聲減字第148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附表編號一之連續施用毒品罪,減為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又所犯附表編號二之連續施用毒品罪,減為有期徒刑壹年玖月;又所犯附表編號三之偽證罪,減為有期徒刑貳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連續施用毒品等罪,分別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所犯為連續施用毒品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本件受刑人所犯各罪,不合刑法第五十條數罪併罰之要件,毋庸定其應執行之刑,併此敘明。
三、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欣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鄭佩玉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受刑人甲○○減刑案件一覽表┌─────────┬────────────┬───────────┬───────────┐│編號│一│二│三│├─────────┼────────────┼───────────┼───────────┤│罪名│連續施用毒品罪│連續施用毒品罪│偽證罪│├─────────┼────────────┼───────────┼───────────┤│宣告刑│有期徒刑三年二月│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有期徒刑四月│├─────────┼────────────┼───────────┼───────────┤│所犯法條│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刑法第168條│││日修正公布前之肅清煙毒條│十日修正公布前之肅清煙││││例第9條第1項│毒條例第9條第1項││├─────────┼────────────┼───────────┼───────────┤│犯罪日期│80年5、6月間某日至81年9│85年3月間某日至85年7、│94年5月31日、94年12月│││月5日或前1、2日│8月間某日止│7日│├───┬─────┼────────────┼───────────┼───────────┤│偵│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查│年│81│85│94││案├─────┼────────────┼───────────┼───────────┤│年│字│偵│偵│偵││號├─────┼────────────┼───────────┼───────────┤│度│號│11837│8969│14768│├───┼─────┼────────────┼───────────┼───────────┤││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最││年│81│85│95│││案├───┼────────────┼───────────┼───────────┤│後││字│訴│訴│訴│││號├───┼────────────┼───────────┼───────────┤│事││號│2024│1203│126││├─┼───┼────────────┼───────────┼───────────┤│實│判│年│81│86│95│││決├───┼────────────┼───────────┼───────────┤│審│日│月│11│01│03│││期├───┼────────────┼───────────┼───────────┤│││日│26│31│10│├───┼─┴───┼────────────┼───────────┼───────────┤││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年│81│85│95││確│案├───┼────────────┼───────────┼───────────┤│││月│訴│訴│訴││定│號├───┼────────────┼───────────┼───────────┤│││日│2024│1203│126││日├─┼───┼────────────┼───────────┼───────────┤││確│年│81│86│95││期│定├───┼────────────┼───────────┼───────────┤││日│月│12│03│03│││期├───┼────────────┼───────────┼───────────┤│││日│28│03│31│├───┴─┴───┼────────────┼───────────┼───────────┤│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權期│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有期徒刑貳月││間或罰金額││││├─────────┼────────────┼───────────┼───────────┤│附註││││└─────────┴────────────┴───────────┴───────────┘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