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度勞上易字第5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勞上易字第5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2日裁判案由:給付獎金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勞上易字第5號上訴人台灣士瑞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詹洸 訴訟代理人 劉建鑫 施承典 律師被上訴人 陳彥宏 訴訟代理人 謝明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獎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勞動法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書記官蔡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