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度勞上易字第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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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勞上易字第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2日

裁判案由:給付獎金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勞上易字第5號上訴人台灣士瑞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詹洸 訴訟代理人 劉建鑫
施承典 律師被上訴人 陳彥宏 訴訟代理人 謝明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獎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勞動法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書記官蔡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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