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96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易字第96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誹謗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966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光前上列被告因誹謗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偵字第49805號),本院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簡易案件案號:112年度桃簡字第1343號),改依通常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理由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略以:被告陳光前與告訴人 林玉婷 因細故發生爭執,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加重誹謗之犯意,於如附表1所示之時間,在其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號3樓居處,以電子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社群網站臉書暱稱「Ja
ckyChen」刊登含有如附表1所示內容之文章,並於該文章中上傳含有如附表1所示內容之對話紀錄截圖及照片;復承前犯意,先由 羅唯恩 (所涉妨害秘密罪嫌,另行簽分偵辦)於民國111年8月3日2時25分許,在上開地點,將其與告訴人林玉婷、被告陳光前之通話錄音後,再由被告陳光前於如附表2所示之時間,在上開地點,以電子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社群網站臉書暱稱「JackyChen」刊登含有如附表2所示內容之文章,並於該文章中上傳含有如附表2所示被告陳光前、羅唯恩及告訴人林玉婷對話之錄音檔案,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收聽,足以貶損告訴人林玉婷之名譽。因認被告陳光前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第1項之加重誹謗罪嫌等語。
二、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且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第304條、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被告陳光前係於其「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號3樓」居處,以網路連線至臉書社群網站而對告訴人為本案犯行,且被告籍設「新北市○○區○○路000巷0號6樓之5」一節,有被告之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1份附卷可稽(見本院桃簡卷第15頁),可見被告在本院轄內並無住、居所。又本件係於112年6月17日繫屬本院,此際被告並未在監或在押乙節,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6月17日桃檢 秀翔 111偵49805字第1129071925號函上之本院112年6月17日收文戳章、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見本院桃簡卷第5頁、第17至19頁)足資佐證。復遍查全卷,亦無證據證明本件起訴時,被告之所在地係在本院轄內。綜上各節,本件起訴時,被告之犯罪地、住所、居所及所在地,均非在本院之管轄區域內。
四、綜合上開各節,本院並非被告本件犯罪地、住所、居所及所在地之法院,檢察官誤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自非適法。揆前揭條文,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即犯罪地、居所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條、第304條、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孫立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鐘柏翰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附表1:
編號時間文章內容照片內容1民國111年7月20日某時是要笑死誰啊?至少我不會淫人妻女笑呵呵就好!買佛牌聖物、戴佛牌聖物、還搞這檔事,還被罰跪耶!到底???(1)告訴人林玉婷與其配偶之合照,並於告訴人林玉婷之照片眼睛處製作「偷吃」、「小王」之文字之照片1張。(2)含有「林玉婷這三個字你要留給人家好名聲懂嗎我講的話真的沒道理你可以都當作日可白塗掉大家都是身為父親以及母親的立場好好過生活不行嗎大家也是為了藍色鈔票上努力生活不容易啊」等訊息及林玉婷與不明男子下跪之照片2張之對話紀錄截圖1張(3)含有「我真的很不想靠背哪些偽正義的人...你跟我都不是牌商你是在哪靠腰什麼啦,你一直在做球給誰...大家都心知肚明啦,你說的都是正義發,別人說的牌商派出來的,自己喜歡那個牌商怎麼了.....還是你想在台灣佛牌商想一黨獨大」等文字之照片1張2111年8月2日某時瞧、又是客兄在泰古職播上嘴洨ㄋㄟ客兄自己先封鎖我再解封鎖上我直播留言,留完言又再繼續封鎖我,阿客兄你是不會累嗎一個會破壞別人家庭當客兄之人,到底品德操守如何呢?佛牌聖物直播台上買佛牌聖物、留言的消費者是客兄、討客兄的地母娘娘乩身、雙面刀鬼、在我看來是氣數將盡啦(1)告訴人林玉婷與其配偶之合照,並於告訴人林玉婷之照片眼睛處製作「偷吃」、「小王」之文字之照片1張。(2)含有「林玉婷這三個字你要留給人家好名聲懂嗎我講的話真的沒道理你可以都當作日可白塗掉大家都是身為父親以及母親的立場好好過生活不行嗎大家也是為了藍色鈔票上努力生活不容易啊」等訊息及林玉婷與不明男子下跪之照片2張之對話紀錄截圖1張附表2時間文章內容錄音譯文111年8月3日某時現在農曆七月是流行凌晨約出來啊?問題是你們三更半夜約我,我就要馬上出去嗎?二通電話相隔時間不久是巧合?還是有預謀?哇哩勒當牌商當到從七月七日搞事後不敢出來面對,三更半夜打電話約外面講,這這不尋常吧!地母娘娘乩身、討客兄的,討到已經叫人打電話恐嚇過我,現在又自己打來大呼小叫是怎樣啦?到底?賣佛牌聖物,買佛牌聖物,搞到私底下小動作搞不停,究竟什麼佛牌聖物可以讓他們變的如此這般呢?林玉婷:我林玉婷羅唯恩:哦有什麼事嗎?林玉婷:有什麼事嗎?我想請問一下哦我FB哪裡得罪妳們了?我家的事干你們什麼事啊?羅唯恩:什麼叫做干我們什麼事?林玉婷:阿FB一直PO我的事情是怎麼了嗎?羅唯恩:什麼怎麼了嗎?林玉婷:什麼怎麼了嗎?羅唯恩:你們不要在那邊講我們就沒事了嗎?林玉婷:我講了什麼話了?那不然現在出來對質阿?羅唯恩:為什麼要現在?林玉婷:我講了什麼話?羅唯恩:為什麼要現在?現在大家都在睡覺林玉婷:現在有空嗎羅唯恩:大家都在睡覺,現在半夜,妳嘛幫幫忙捏林玉婷:欸拜託妳們講人家就是妳們的時間就這樣配合,我們講人家就要配合妳們的時間哦羅唯恩:妳嘛幫幫忙捏,現在半夜捏林玉婷:阿不然 安那 ?羅唯恩:什麼東西啦,現在怎樣啦林玉婷:現在怎樣啊,想怎樣啊,妳們直播PO我東西是在PO殺 小拉 羅唯恩:現在半夜打來是怎樣啦林玉婷:半夜打又怎麼樣,阿妳直播PO我東西PO什麼東西啦,我有講錯哪句話拉羅唯恩:妳在群組講什麼我們都看到了林玉婷:我在群組講什麼那是我的群組干你們什麼事情啊?羅唯恩:阿妳們不要在那邊講有的沒的543會講那麼多幹嘛拉林玉婷:請問一下我今天講了哪一句話了啦羅唯恩:妳不要跟我講那些廢話啦林玉婷:我有講什麼啦羅唯恩:現在半夜啦不要在那邊鬧拉行不行啦林玉婷:什麼鬧啦羅唯恩:怎樣啦?林玉婷:怎樣啦?陳光前:誰啦?林玉婷:怎樣啦?怕就出來嘛陳光前:誰啦?羅唯恩:怎樣啊?現在半夜啦林玉婷:出來啊陳光前:誰啦?怎麼樣妳誰,妳誰?林玉婷:我林玉婷啦陳光前:哦妳林玉婷怎麼了?林玉婷:出來啊羅唯恩:現在半夜出去什麼啦?陳光前:等下,妳要恐我是嗎?林玉婷:我沒有要恐你啊陳光前:你娘你上次叫人嘎林杯恐林玉婷:你前一天直播直播在那邊講講講講講講講陳光前:欸我不是教 跳河 先生嗎,你不是叫我跳河先嗎,帶著勇氣去跳媽的重力加速度再趕快跳不是嗎?安那,你有講嗎?(部分無法辨識)林玉婷:欸我講一句你們講幾百天啊?陳光前:不行哦?偷客兄就偷客兄安那麼?林玉婷:阿怎樣啊?陳光前:我跟 江建華 (音同)一起告你啦怎麼樣啦林玉婷:阿怎樣啊?陳光前:怎樣就告你啊?林玉婷:阿干你什麼事干你什麼事,我就問干你什麼事陳光前:啊干你什麼事你媽到處講我講三小啦林玉婷:我什麼時候講你了啦陳光前:你他媽在群組裡面他媽PO了多少篇你自己說林玉婷:我哪裡PO了多少篇?陳光前:多少篇你他媽的齁,厲害啦厲害啦林玉婷:是誰先對誰怎樣的啦陳光前:我對你怎樣,來,你先講,來,我對你怎樣?林玉婷:來,先講啊先講啊陳光前:什麼叫做....林玉婷:是誰跟我講說什麼好啊你選太鼓(同音不確定字)阿陳光前:我有叫你,叫你...(部分無法辨識),我從小叫你...(部分無法辨識)林玉婷:朋友就到此為止阿,怎樣的陳光前:對,對林玉婷:誰先講的,然後開始勒,開始誰先PO誰偷客兄殺小的陳光前:他媽的你在太古群組先講我我才會講你林玉婷:我沒有講的時候你就開始講我了啦,要不要現在放回放啦陳光前:回放什麼回放啦,哩派三小啦林玉婷:妳直播是都沒有刪嗎陳光前:對林玉婷:對阿妳回放嘛,我都沒有講話,我讓你們這樣一直靠北靠北靠北我,我沒有含扣,我含扣一次而已,我從頭到尾只有含扣一次我告訴你陳光前:含扣一次,講整堆捏拎娘耶林玉婷:你有本事你現在出來嘛羅唯恩:你們現在是怎樣?喝了酒就開始亂是不是啦林玉婷:我沒有喝酒啦,有本事妳就出來吧,不要每天在...直播台上(部分無法辨識)陳光前:等一下,妳這句話叫有本事你就出來是怎樣,出來是怎樣?要撞是嗎?林玉婷:出來講啊,我們出來對質嘛,你很喜歡開直播,我們出來對質嘛陳光前:來啦來啦,我現在直播開下去你進來嘛林玉婷:我幹嘛要跟你同時播,你要我們就本人去找你,誰跟你直播陳光前:哼哼,我就要找你雙直播不然想怎樣?林玉婷:我幹嘛要跟你雙直播陳光前:不然你在大小聲甚麼林玉婷:一言堂嘛陳光前:蝦米?林玉婷:不敢出來嘛陳光前:哦來我現在去警察局,馬上把你上次那個我一起報警,來來來,好嗎?要玩來玩,來來來林玉婷:好啊那我們就約警察局...(部分無法辨識)陳光前:嗯?林玉婷:約警察局見 阿羅唯恩 :有沒有搞錯啊?半夜打來那邊亂,你是亂夠了沒啊?林玉婷:是誰亂誰啊?陳光前: 齁來 林玉婷:是你們打擾我的.....(部分無法辨識)羅唯恩:你們要就雙直播啦,不要在那邊廢話一堆,不想講了啦(結束對話之音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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