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度聲字第9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聲字第9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94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蘇永慶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7年度執聲字第40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蘇永慶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理由受刑人蘇永慶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胡忠文
法官邱顯祥法官趙春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卓佳儀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4.11.8│104.11.14│105/03/0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毒│臺中地檢104年度毒│彰化地檢105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3759號│偵字第3759號│字第2353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彰化地院││最├──────┼─────────┼─────────┼─────────┤│後││105年度中簡字第393│105年度中簡字第393│105年度易字第191號││事│案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5/04/06│105/04/06│105/04/14│├─┼──────┼─────────┼─────────┼─────────┤││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彰化地院││確├──────┼─────────┼─────────┼─────────┤│定││105年度中簡字第393│105年度中簡字第393│105年度易字第191號││判│案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05/03│105/05/03│105/05/1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5094號│彰化地檢105年度執│││(應執行8月)│字第3739號│└────────┴───────────────────┴─────────┘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4/08/01│104.11月上旬某日│104.11.9│├────────┼─────────┼─────────┼─────────┤│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8625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5年度簡上字第24│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事│案號│號│1322號│1322號││實││││││審├──────┼─────────┼─────────┼─────────┤││判決日期│105/09/20│106/01/12│106/01/12│├─┼──────┼─────────┼─────────┼─────────┤││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5年度簡上字第24│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判│案號│號│1322號│1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09/20│106/01/12│106/01/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627號│││字第6134號│(編號5-17,應執行3年2月)│└────────┴─────────┴───────────────────┘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過失傷害│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4.11.9│104.11.8│104.11.8│├────────┼─────────┼─────────┼─────────┤│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事│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判│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627號│││(編號5-17,應執行3年2月)│└────────┴─────────────────────────────┘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竊盜│偽造文書│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4.11.11│104.11.11│104.11.1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事│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判│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627號│││(編號5-17,應執行3年2月)│└────────┴─────────────────────────────┘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4.11.11│104.11.13前某日│104.11.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事│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判│案號│1322號│1322號│13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1/12│106/01/12│106/01/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627號│││(編號5-17,應執行3年2月)│└────────┴─────────────────────────────┘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4.11.8│104.11.8│105/03/0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彰化地檢105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9358號│字第29358號│字第302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最├──────┼─────────┼─────────┼─────────┤│後││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審簡上字第││事│案號│1322號│1322號│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1/12│106/01/12│106/02/22│├─┼──────┼─────────┼─────────┼─────────┤││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確├──────┼─────────┼─────────┼─────────┤│定││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上易字第│105年度審簡上字第││判│案號│1322號│1322號│1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1/12│106/01/12│106/02/2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627號│彰化地檢106年度執│││(編號5-17,應執行3年2月)│字第2182號│└────────┴───────────────────┴─────────┘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5.3.5或105.3.6│104.11.9│105.3.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5年度毒│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彰化地檢105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4385號│字第1726號│字第5346號│├─┬──────┼─────────┼─────────┼─────────┤││法院│臺中地院│苗栗地院│彰化地院││最├──────┼─────────┼─────────┼─────────┤│後││106年度簡上字第29│105年度易字第920號│106年度易字第121號││事│案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4/10│106/05/10│106/05/25│├─┼──────┼─────────┼─────────┼─────────┤││法院│臺中地院│苗栗地院│彰化地院││確├──────┼─────────┼─────────┼─────────┤│定││106年度簡上字第29│105年度易字第920號│106年度易字第121號││判│案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4/10│106/07/20│106/08/0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苗栗地檢106年度執│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第8631號│字第3113號│字第7526號│└────────┴─────────┴─────────┴─────────┘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2│23│2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4.8.3│104.10.28│104.11.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384號│字第27384號│字第27384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6年度上訴字第418││事│案號│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7/11│106/07/11│106/07/1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6年度上訴字第418││判│案號│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7/11│106/07/11│106/07/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2556號│臺中地檢107年度執│││(編號22-23,應執行9月)│更字第2052號││││(編號24-26,應執行││││1年7月)│└────────┴───────────────────┴─────────┘
受刑人蘇永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5│26│(以下空白)│├────────┼─────────┼─────────┼─────────┤│罪名│竊盜│妨害公務││├────────┼─────────┼─────────┼─────────┤│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4.11.5│104.11.13││├────────┼─────────┼─────────┼─────────┤│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4年度偵│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384號│字第27384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6年度上訴字第418│││事│案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7/11│106/07/11││├─┼──────┼─────────┼─────────┼─────────┤││法院│中高分院│最高法院│││確├──────┼─────────┼─────────┼─────────┤│定││106年度上訴字第418│107年度台上字第│││判│案號│號│121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7/11│107/04/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7年度執更字第2052號││││(編號24-26,應執行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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