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1年度北消小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北消小字第22號
上 訴 人  王鏗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上訴人對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
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未據
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庭(
臺北市○○○路○段○○○巷○號)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2  日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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