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審易字第13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罪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審易字第1395號公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進得選任辯護人何昀樺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6691號、113年度偵字第1296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陳進得因違反保護令罪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黃右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書記官賴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