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保險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保險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確認保險契約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保險字第9號
原告傑永省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宗男 訴訟代理人 陳冠傑 被告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湯德信 訴訟代理人 簡恒鵬
王象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保險契約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1年9月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凱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9月4日
書記官莊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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