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4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存在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416號原告甲○○被告民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
號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
民二庭法官洪嘉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
書記官陳昭煌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4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存在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416號原告甲○○被告民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
號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
民二庭法官洪嘉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
書記官陳昭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