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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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訴更一字第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殯葬管理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原告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建助 原告 陳威廷
陳貞吟 陳光燦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蔡坤展 律師被告臺南市政府民政局代表人 陳宗彥 局長訴訟代理人 蔡錦彪
陳建邦 葉誌明
參加人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瑞源 訴訟代理人 黃俊達 律師
陳妍蓁 律師 劉錦勳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殯葬管理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呂佳徵
法官吳永宋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
書記官凃瓔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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