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附民緝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緝字第22號原告 王杏 被告 陳一龍 上列被告因本院刑案113年度訴緝字第57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素珍
法官陳怡潔法官陳彥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書記官林靖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