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8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842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基隆監獄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聲字第66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附表編號3至4部分,前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8月5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姵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8年8月5日
書記官王佩珠附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共2罪│├────────┼────────┼────────┼────────┤│犯罪日期│97.10.03│97.10.26│97.08.03│││││97.08.07│├────────┼────────┼────────┼────────┤│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607號│字第2955號│偵字第2399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83│97年度訴字第1899│97年度訴字第1630││││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02.06│98.02.13│98.04.30│││││││├───┼────┼────────┼────────┼────────┤││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83│97年度訴字第1899│97年度訴字第1630││││號│號│號││判決├────┼────────┼────────┼────────┤││判決│││││││98.03.16│98.03.23│98.06.06│││確定日期││││├───┴────┼────────┼────────┼────────┤││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備註│字第987號│字第1160號│字第2193號│└────────┴────────┴────────┴────────┘┌────────┬────────┬────────┐│編號│4│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共2罪│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7.08.03│98.02.02│││97.08.07││├────────┼────────┼────────┤│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2399號│字第673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630│98年度訴字第474││││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04.30│98.05.21││││││├───┼────┼────────┼────────┤││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1630│98年度訴字第474││││號│號││判決├────┼────────┼────────┤││判決││││││98.06.06│98.06.22│││確定日期│││├───┴────┼────────┼────────┤││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備註│字第2193號│字第22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