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3年度除字第17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1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七六號
聲請人甲○○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羅催字第六八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俊廷右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法院書記官黃月雲┌───────────────────────────────────────────────────┐│股票附表: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七六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九二ND00000000││壹│壹仟股├─┼───────────────┼─────────────┼──────┼───┼────┼───┤│2│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九二NE00000000││壹│壹萬股││├─┼───────────────┼─────────────┼──────┼───┼────┼───┤│3│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九二NX00000000││壹│玖佰捌││││││││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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