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6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6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65號聲請人立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佳欣 訴訟代理人 邱麗容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3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7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民事庭法官黃楹榆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洪浩進┌───────────────────────────────────────────────┐│支票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65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01│益碁橡膠工業股台中商業銀行社│99年11月10日│920,400元│CTA0000000││││份有限公司劉佳│頭分行│││││││欣││││││├──┼───────┼───────┼───────┼────────┼────────┼──┤│002│益碁橡膠工業股│台中商業銀行社│99年11月30日│608,580元│CTA0000000││││份有限公司│頭分行│││││├──┼───────┼───────┼───────┼────────┼────────┼──┤│003│益碁橡膠工業股│台中商業銀行社│99年10月31日│900,000元│CTA0000000││││份有限公司│頭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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