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除字第30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除字第3086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26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11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玲玉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
書記官江虹儀┌───────────────────────────────────────────────────┐│附表:95年度除字第30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100││├──┼───────────────┼──────────────┼────┼───┼────┼───┤│002│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300││├──┼───────────────┼──────────────┼────┼───┼────┼───┤│003│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640││├──┼───────────────┼──────────────┼────┼───┼────┼───┤│004│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104││├──┼───────────────┼──────────────┼────┼───┼────┼───┤│005│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125││├──┼───────────────┼──────────────┼────┼───┼────┼───┤│006│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NX-0000000-0││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