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10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補字第10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聲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補字第1086號聲請人 賴憶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紀勝工程有限公司間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應徵調解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鄭政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書記官彭富榮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