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聲字第4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43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凱淳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30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凱淳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張凱淳因 重利 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惟聲請書之聲請法條贅載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應予刪除;又聲請書誤載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6款之部分,本院逕予更正為現行刑法第51條第6款,併予敘明),應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1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羅得村
法官劉榮服法官李雅俐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妍嬅中華民國100年3月16日附表:受刑人張凱淳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重利│重利│重利││││││├────────┼──────────┼──────────┼──────────┤│宣告刑│拘役45日│拘役35日│拘役45日││││││├────────┼──────────┼──────────┼──────────┤│犯罪日期│97.10.31-97.11.27│97.11.23-98.01.15│98.01.26-98.04.1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5605號│15605號│15605號││││││├───┬────┼──────────┼──────────┼──────────┤│最後│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事實審├────┼──────────┼──────────┼──────────┤││案號│99年度易字第668號│99年度易字第668號│99年度易字第668號││││││││├────┼──────────┼──────────┼──────────┤││判決日期│99.04.15│99.04.15│99.04.15│││││││││││││├───┼────┼──────────┼──────────┼──────────┤│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17號│99年度上易字第717號│99年度上易字第717號││││││││├────┼──────────┼──────────┼──────────┤││判決確定│99.06.08│99.06.08│99.06.08│││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7348號(編號1-3應執│7348號(編號1-3應執│7348號(編號1-3應執│││行拘役75日)│行拘役75日)│行拘役75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附表:受刑人張凱淳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重利│重利│重利││││││├────────┼──────────┼──────────┼──────────┤│宣告刑│拘役40日│拘役55日│拘役30日││││││├────────┼──────────┼──────────┼──────────┤│犯罪日期│97年8月間│97年9月間│97.9.25││││98年2月間│││││98年3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8121號│18121號│18121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日期│99.11.25│99.11.25│99.11.25│├───┼────┼──────────┼──────────┼──────────┤│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確定│99.11.25│99.11.25│99.11.25│││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備註│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未執行│未執行│未執行││││││└────────┴──────────┴──────────┴──────────┘附表:受刑人張凱淳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重利│重利│重利││││││├────────┼──────────┼──────────┼──────────┤│宣告刑│拘役50日│拘役30日│拘役20日││││││├────────┼──────────┼──────────┼──────────┤│犯罪日期│97年10月間│97.10.10│97年10月、11月間││││││├────────┼──────────┼──────────┼──────────┤│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8121號│18121號│18121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日期│99.11.25│99.11.25│99.11.25│├───┼────┼──────────┼──────────┼──────────┤│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確定│99.11.25│99.11.25│99.11.25│││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備註│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未執行│未執行│未執行││││││└────────┴──────────┴──────────┴──────────┘附表:受刑人張凱淳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重利│重利│重利││││││├────────┼──────────┼──────────┼──────────┤│宣告刑│拘役20日│拘役20日│拘役25日││││││├────────┼──────────┼──────────┼──────────┤│犯罪日期│97年10月間│97年10、11月間│97年11月間││││││├────────┼──────────┼──────────┼──────────┤│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8121號│18121號│18121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日期│99.11.25│99.11.25│99.11.25│├───┼────┼──────────┼──────────┼──────────┤│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確定│99.11.25│99.11.25│99.11.25│││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備註│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未執行│未執行│未執行││││││└────────┴──────────┴──────────┴──────────┘附表:受刑人張凱淳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重利│重利│重利││││││├────────┼──────────┼──────────┼──────────┤│宣告刑│拘役20日│拘役40日│拘役20日││││││├────────┼──────────┼──────────┼──────────┤│犯罪日期│97.12.1-12.9間某日│97年12月間│98年1月間││││││├────────┼──────────┼──────────┼──────────┤│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8121號│18121號│18121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日期│99.11.25│99.11.25│99.11.25│├───┼────┼──────────┼──────────┼──────────┤│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99年度上易字第776號││││││││├────┼──────────┼──────────┼──────────┤││判決確定│99.11.25│99.11.25│99.11.25│││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備註│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第14583號(編號4-15│││應執行拘役10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易│應執行拘役100日)│││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未執│易科兩千元折算一日│││未執行│行│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