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竹交簡字第685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竹交簡字第68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竹交簡字第685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賴裕仁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偵字第870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賴裕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8行關於「遂對其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之記載應補充為「遂於同日晚間11時18分許對其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證據部分應補充「公路監理電子閘門車號查詢機車車籍列印資料1份(見偵卷第14頁)」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賴裕仁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公共危險罪。
㈡查被告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民國104
年8月20日,以104年度中交簡字第2666號判決處有期徒刑
4月並確定,於104年11月2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考。詎其又於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且本院認本件加重最低本刑並無罪刑不相當之情形,爰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飲用酒類後吐氣酒精濃
度達每公升1.05毫克之違反義務程度。而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行為具有高度潛在危險性,極可能因此造成自己或他人家庭健全性受到嚴重影響,且終身無法獲得修復之巨大損害,本件被告酒後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公眾往來之市區道路上,漠視自己及公眾行車安全,其犯罪足生相當之危險;再酒後駕車行為歷年來均朝重罰方向修正,本院於刑罰裁量上亦應隨法定刑之加重而予以調整;惟念被告幸未肇生交通事故,且於犯後已 陳明 所犯細節坦認犯行之態度,兼衡被告自述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見偵卷第
9頁)等一切情狀後,認應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
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興男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郭哲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書記官戴筑芸附錄本件論罪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偵字第8707號被告賴裕仁男41歲(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賴裕仁前於民國104年間,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於104年11月2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其猶不知悔改,自109年7月27日晚間9時許起至同日晚間11時許,在新竹市某餐廳飲用酒類後,其吐氣酒精濃度已逾每公升0.25毫克,仍自該處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開。嗣於同日晚間11時許,行經新竹市○區○○路1段與關東路口時,因紅燈違規右轉為警攔檢,發覺其面色通紅且散發酒味,遂對其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而查獲。
二、案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賴裕仁於警詢及偵訊中坦承不諱,並有員警偵查報告、酒精測定紀錄表及新竹市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在卷可參,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被告曾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附卷可參,為累犯,請審酌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
檢察官陳興男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書記官吳柏萱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