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3年簡上字第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簡上字第48號上訴人 萬春芳 被上訴人 吳金鋒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
民事庭法官陳賢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
書記官陳永祥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3年簡上字第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簡上字第48號上訴人 萬春芳 被上訴人 吳金鋒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
民事庭法官陳賢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
書記官陳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