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239號聲請人 劉鎮柱 訴訟代理人 邱劉湘蕙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9年10月20日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年8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蔡雅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書記官黃稜鈞┌────────────────────────────────────────────────┐│附表:109年度除字第2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20││├──┼──────────────┼──────────┼──────┼───┼────┼───┤│0002│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176││├──┼──────────────┼──────────┼──────┼───┼────┼───┤│0003│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3││├──┼──────────────┼──────────┼──────┼───┼────┼───┤│0004│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58││├──┼──────────────┼──────────┼──────┼───┼────┼───┤│0005│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43││├──┼──────────────┼──────────┼──────┼───┼────┼───┤│0006│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60││├──┼──────────────┼──────────┼──────┼───┼────┼───┤│0007│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72││├──┼──────────────┼──────────┼──────┼───┼────┼───┤│0008│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86││├──┼──────────────┼──────────┼──────┼───┼────┼───┤│0009│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155││├──┼──────────────┼──────────┼──────┼───┼────┼───┤│0010│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