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0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撤銷贈與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075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己○○被告丙○○
乙○
號4樓法定代理人甲○○
丁○○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1月31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鍾任賜
法官施月燿法官王沛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2月4日
書記官桂大永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0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撤銷贈與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075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己○○被告丙○○
乙○
號4樓法定代理人甲○○
丁○○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1月31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鍾任賜
法官施月燿法官王沛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2月4日
書記官桂大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