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36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3692號債權人永昶城大樓管理委員會
樓法定代理人甲○○
樓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正確之債權人名稱及送達地址。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
民事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
書記官古秋梅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36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3692號債權人永昶城大樓管理委員會
樓法定代理人甲○○
樓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正確之債權人名稱及送達地址。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
民事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
書記官古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