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79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易字第7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5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易字第79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誠智選任辯護人陳豐裕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張瑋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
書記官李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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