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度智易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智易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智易字第2號
102年度智易字第3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苡榛(原名羅淑鈴)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8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林依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顏緗穎中華民國10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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