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15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1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159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上智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5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王以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5月19日
書記官盧姝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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