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6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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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交附民字第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69號原告 陳志勇
陳允 同上 陳霖 同上 傅美君 被告 孫光億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0年度交訴字第13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黃美盈
法官林涵雯法官蔡玉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26日
書記官林汶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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